我国数据资产运营应逐步完善体系建设
发布日期:2024-06-18数据来源:中国贸易报浏览次数:438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赛迪(青岛)区块链研究院近日发布《2023-2024 中国数据资产发展研究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认为数据资产市场化取得明显进展,同时指出我国数据资产运营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具体而言,报告认为,我国数据资产运营存在几类问题。
一是数据权属难以界定,产权保护面临困境。 数据资产的生成与价值实现流程复杂,多主体参与的复杂加工方式使数据价值司法归属难以确定,数据要素侵权追溯识别困难,数据非竞争性、可复制性和低可控性等性质,导致数据侵权行为较多,数据权 属法律规定不明,数据收益分配法律法规缺失,数据权属、交易和收益分配的规定模糊。
二是数据价值衡量困难,交易机制有待完善。 数据资产的外部性影响价值评估,数据正、负外部性,导致实际成本、收益的准确性较弱。数据估价指标不统一,数据质量标准难定论、“一事一议”、自行协商的估价模式难以提供参考依据,交易方式不确 定导致场景效应难量化,场内场外、资源互换、会员账号、数据云等模式并存。
三是交易规则和标准缺乏,市场壁垒亟待破除。条块分割及重复建设等问题突出,现行方案、实施意见、规划等存在一定的冲突,影响数据流通;大数据交易平台缺乏标准,区域性数据交易平台建立规则不一,存在隐藏盲点误区,标准化程度低;大型 企业数据互联互通程度较低,大型企业数据开放度较低,数据兼容性较差,数据价值有待发掘。
四是市场流通机制不完善,监管体系有待优化。数据安全保障规范和标准缺乏,对信息泄露、数据滥用、社会舆论等风险问题缺乏规范。数字基础设施建设不完善,覆盖不全面、区域发展不协调、应用不充分,影响数据价值释放;数据资产可信流通环境有待优化,需建立完整的数据分类和风险评估机制、数据要素入市退出机制。
对此,报告提出了一些对策和建议。
创新数据产权制度体系,有效避免数据产权纠纷。出台统一数据管理标准,可由国家数据局牵头制定全流程标准化管理办法,减少差异导致的纠纷; 建立数据流通存证溯源体系,应用区块链等技术保障数据上链存证;完善数据确权法律法规,确立数据产权制度框架,划清数据权属边界,明确政府对企业和个人数据的权利范围和利益返还机制。
完善交易评估体系,促进数据资产价值转化。分类选取数据资产评估方法,综合运用多种评估方法,定期更新评估结果,准确反映数据价值;分行业探索评估指标体系,综合行业应用、市场供求关系、行业法规和技术发展趋势等因素;完善数据资产信息披露制度,提升数据交易市场信息公开透明度,减少信息不对称。
优化交易市场规则体系,畅通数据资产流通渠道。统筹数据资产交易平台建设,可联合地方建立“逻辑一体、物理分散”的一体化交易平台;统一数据资产交易规则及标准,制定全国统一的数据交易制度;探索企业数据授权运营机制,引导企业合作建立数据共享平台,多样化运营激活数据价值。
健全监管体系和基础设施,保障数据资产安全交易。完善数据安全保障体系,制定数据交易合规和风险控制制度,确保合法合规 进行交易;完善数据基础设施体系建设,可由国家牵头设计数据交易基础设施体系,合理扩展其覆盖范围并缓解区域发展差异;发挥技术、制度在保障数据安全高效流通方面的关键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