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微型企业成长奖励
发布日期:2021-03-09数据来源:admin浏览次数:373
(一)支持方向
进入“重庆成长型微型企业培育库”的微型企业。
(二)申报条件
1.依法在重庆市行政区划内注册的,成立两年以上,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所列微型企业标准的微型企业。
2.建立了企业管理和财务核算制度,有进销台帐等财务核算基础资料。
3.申报时企业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的“异常经营名录”、经济信息部门“微型企业重点监管库”。
4.2019年营业收入在30万元以上。
5.2019年年末从业人数5人以上,或有1人以上由本企业连续缴纳社保6个月及以上。
(三)补助标准
进入“重庆成长型微型企业培育库”内的微型企业按科技信息和节能环保类、文化创意类、制造加工类、批发零售类(含电子商务)、服务类、农业类等6大类行业(分类见附件6-3)进行评价,分行业对排序靠前的给予成长奖励。市级财政给予每户*高不超过5万元的一次性成长奖励,奖励不超过500户。已享受过微型企业成长奖励的企业不再重复申报。
(四)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九龙坡区开放型经济促进会:
蒋储鸿 68678556 178309658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