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高获补贴1万元/人
发布日期:2024-08-12数据来源:重庆晨报浏览次数:244
1.补贴对象
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和登记失业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在我市按规定为其连续缴纳1年以上社会保险费且仍在参保的小微企业。
补贴标准
1万元/人/年
补贴期限
1年
补贴申请
高校毕业生单位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的原则。
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后,及时办理就业登记。
在连续参保满1年后,向企业注册地区县(自治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补贴。
提醒
同一人只能享受一次
高校毕业生单位就业社会保险补贴与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的补贴期限分别计算。
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与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的补贴期限合并计算,且不能同时享受。
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应当在满足补贴条件后的半年内进行申报。
2.补贴对象
新招用登记失业离校5年内高校毕业生,并在我市按规定为其连续缴纳1年以上社会保险费且仍在参保的小微企业。
补贴标准
5000元/人
补贴申请
小微企业新招用登记失业离校5年内高校毕业生,及时办理就业登记。
在连续缴纳1年以上社会保险费后,向企业注册地区县(自治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
提醒
同一人员只享受一次
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与高校毕业生单位社会保险补贴不重复享受。
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与一次性扩岗补助不重复享受。
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应当在符合补贴条件后的半年内进行申报。
3.补贴对象
新招用毕业年度或登记失业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16~24岁青年,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连续缴纳3个月以上且仍在缴纳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的企业。
补贴标准
1500元/人
补贴申请
向企业注册地区县(自治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
提醒
同一人员只享受一次
一次性扩岗补助与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不重复享受。
一次性扩岗补助与单位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可以同时享受。
一次性扩岗补助应当在符合补贴条件后的3个月内进行申报,受理截止日期为2026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