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关流程
发布日期:2024-08-19数据来源:重庆市国商经贸投资促进中心浏览次数:458
(一) 境外货物进区流程描述
1.加工贸易所需进境料件、转口货物、仓储货物适用进境备案手续。
2.货物到达港后,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到预录入点办理进境货物备案清单预录入手续(加工贸易进境料件在加工企业预录入,仓储、转口货物在仓库预录入),预录入按“进出境备案清单填制规范”填写。
3.将预录入数据向海关发送申报,待接到接受申报回执后,打印进境货物备案清单
4.在备案清单上签署报送员名字,并加盖报关章,随附报送员证、提单(包括小提单)、相关商业单证、运输单证、原产地证书、《进口信用证、托收承兑/付汇情况表》、审批单证及其他海关认为必要时需交验的有关单证和资料到海关里书面交单申报手续
5.海关接单后,经审核符合申报条件、手续齐全有效的,予以放行,并在有关单证上加盖放行章或验讫章,将盖单证返还报关员办理提货手续
6.货物须由海关监管车辆从码头(机场等)承运至保税区内
(二) 区内货物出境流程描述
1.保税区运往境外的货物适用出境备案手续
2.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到预录入点办理出境备案清单预录入手续,预录入按“进出境备案清单填制规范”填写。
3.将预录入数据向海关发送申报,待收到申报加执后,打印出境货物备案清单
4.在备案清单上签署报关员名字,并加盖报关章,随附报关员证、相关商业单证、运输单证、审批单证及其他海关认为必要时需交验的有关单证和资料到海关办理书面申报手续。
5.海关接单后,经审核符合申报条件、手续齐全有效的。予以放行,并在关单证上加盖放行章或验讫章,将盖章单证返还报关员办理货物装船出运手续。
6.货物须由海关监管车辆从保税区承运至码头(机场等)。
(三) 其它境外货物进区或货物出区流程描述
1. 除加工贸易进境料件、转口货物和仓储货物外的从境外运入保税区,或者从保税区运往非保税区,或者从境外通过保税区报关直接运往非保税区的货物适用进口报送手续。
2. 收(发)货人或其他代理人到预录入点办理进口报关单预录入手续,按“报关单填制规范”填写;
3. 将预录入数据向海关发送申报,待接到接受申报回执后,打印进口报关单;
4. 在报送单上签署报关员名字,加盖报关章,随附报关员证、相关商业单证、运输单证、审批单证及其他海关认为必要时需交验的有关单证和资料到海关办理书面交单申报手续;
5. 海关接单后,经审核符合申报条件、手续齐全有效的,予以放行,并在相关单证上加盖放行章或验讫章,将盖章单证返还报关员输提货手续;
6. 入区货物须由海关监管车辆从码头(机场等)承运至保税区。
(四)货物从非保税区出口到保税区流程描述
1、从非保税区运往保税区的货物适用出口报送手续
2、货物先运入保税区或直接运入码头后,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到预录入点办理出口报关单预录入手续,预录入按“报关单填制规范”填写;
3、 将预录入数据向海关发送申报,待接到申报回执后,打印出口报关单
4、在报关单上签署报关员名字,加盖报关章,随附报关员证、相关商业单证、运输单证、审批单证及其他海关认为必要时需交验的有关单证和资料到海关办理书面交单申报手续
5、海关接单后,经审核符合申报条件、手续齐全有效的,予以放行过机,并在相关单证上加盖放行章或验讫章,将盖章单证返还报关员输货物进区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