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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自贸试验区数据出境负面清单管理新政亮相

发布日期:2025-09-08浏览次数:68

9月1日,重庆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重庆市商务委员会、重庆市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局联合发布《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数据出境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试行)》和《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数据出境管理清单(负面清单)(2025版)》,标志着重庆在跨境数据流动便利化服务创新改革方面迈出重要步伐,将助力全面提升对接国际高标准推进制度型开放水平,推动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快打造内陆开放综合枢纽。

据悉,本次发布的《负面清单》及《管理办法》,围绕服务重庆建设世界级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需要,基于企业数据出境的实际需求,在充分论证和广泛调研基础上形成的。《负面清单》首批制定智能网联汽车领域,涉及4个业务活动、9个业务场景、110个数据项,基本涵盖智能网联汽车全业务链条,确保各业务活动中数据出境均有章可循。而《管理办法》则分为总则、职责及分工、负面清单制定和实施、数据出境活动监督管理、数据处理者责任和义务、附则等六章23条,重点围绕负面清单的适用范围、职责分工、制定流程、安全监管等方面进行设计,是制定负面清单和开展日常监管的基本规范。

重庆市商务委员会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出台的《负面清单》及《管理办法》具备四大特色亮点。一是突出便利适用,创新采取“业务活动-业务场景-数据类别与示例”方式,把业务活动和业务场景前置单列,便于企业直接对应并适用。二是突出重庆特色,针对重庆车企“以本土车企为主、合资车企为辅,研发、生产、供应链等环节以国内为主、海外为辅”的特点,充分考量重庆智能网联汽车出海的业务布局、出海规划以及个性化业务场景等因素,对涉及的关键术语、数据类型、场景适用等进行补充说明,确保所定规则高度契合重庆车企的业务出海和数据出境需求。三是明确“先用后报”原则,不设置准入机制,企业在事后向所在区域各自贸板块报告数据出境情况,减轻企业负担。四是探索负面清单互认互用,其他自贸试验区已发布数据出境负面清单,重庆自贸试验区可参照执行,形成数据出境全国“一盘棋”。

据了解,重庆自贸试验区的企业七种数据出境活动免于申报数据出境安全评估、订立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通过个人信息保护认证。一是国际贸易、跨境运输、学术合作、跨国生产制造和市场营销等活动中收集和产生的数据向境外提供,不包含个人信息或者重要数据的。二是数据处理者在境外收集和产生的个人信息传输至境内处理后向境外提供,处理过程中没有引入境内个人信息或者重要数据的。三是为订立、履行个人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合同,如跨境购物、跨境寄递、跨境汇款、跨境支付、跨境开户、机票酒店预订、签证办理、考试服务等,确需向境外提供个人信息的。四是按照依法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和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实施跨境人力资源管理,确需向境外提供员工个人信息的。五是紧急情况下为保护自然人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确需向境外提供个人信息的。六是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以外的数据处理者自当年1月1日起累计向境外提供不满10万人个人信息(不含敏感个人信息)的。七是向境外提供《负面清单》外的数据。其中,第三种至第六种数据出境活动向境外提供的个人信息,不包括重要数据。

重庆市商务委相关负责人强调,数据处理者在使用负面清单开展数据出境活动时,应建立数据出境全流程工作机制。数据出境前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开展重要数据识别、告知和取得个人单独同意、开展个人信息保护影响评估等必要工作;数据出境时应采取安全可控的传输方式,避免发生数据安全事件;数据出境后应遵循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开展数据处理活动,并对出境后的数据处理活动进行记录,禁止开展数据融合等增加法律与安全风险的数据处理活动。

重庆市商务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抓好政策宣讲,通过多种形式组织开展政策宣讲和企业辅导,提高政策措施的覆盖面和触达率。出台实施指南,发布《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数据出境负面清单实施指南(试行)》,进一步明确负面清单的适用范围、实施流程及方式,确保企业能够对照使用。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指导各自贸板块建立健全配套服务体系,为企业提供咨询、窗口指导等服务;推动设立数据跨境服务中心,面向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俞芳)

来源:国际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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